贵州/黔东南-2026-04-24 00:00:00
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展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服务能力,根据《黔东南州民政局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拟对黔东南州社会福利院****年智力康复“开门办院”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择优选择服务承接主体。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资金**万元,从****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采购内容
承接主体需协助黔东南州社会福利院实施“开门办院”,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指导并实施对困难家庭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评估与训练,服务社会儿童不少于**人次;
(二)为社会上有康复训练需求的病残儿童、孤独症儿童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特教与康复训练,制定并落实个别化教育计划;
(三)面向社会儿童监护人家长开展照护技能培训、心理疏导服务,活动不少于*次;
(四)组织开展项目内康复训练儿童社会实践融合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次;
(五)承接主体需配备固定的特教老师、康复治疗师及康复儿科医生团队进驻福利院开展工作;
(六)建立健全社会儿童“开门服务”档案管理服务;
(七)配合福利院完成相关康复数据统计、成效总结及宣传报道工作;
(八)其他与智力康复、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相关的临时性工作。
三、资质要求
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管理行业及残联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应具备下列条件:
*. 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财务与人事管理制度;
*. 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 近*年无重大违法违规、重大服务质量事故、失信记录;
*. 具有针对病残儿童、孤独症儿童的康复训练经验,且有承接政府购买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的经历(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四、报名期限及方式
报名期限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月**日,报名材料请在有效时间内送至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号州民政局*楼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办公室,(也可报送盖章扫描邮寄该地址)。所有申请人应编制“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文件未密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等情况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比选办法和标准
(一)对照服务要求直接报价,最高限价为**万元,超出限价将作废标处理。
(二)本项目采用综合比选方式,比选人将结合申请人的拟派服务团队资质(康复师、特教老师持证情况)、过往业绩、报价合理性、服务方案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价。
(三)符合比选文件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按照综合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中选候选人顺序,评价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六、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 选 人:黔东南州民政局
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北京东路**号。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