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2026-04-24 00:00:00
[萍乡市本级]萍乡市人民医院食堂招租项目(包*)公开招标公告
- 【信息时间: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萍乡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萍乡市人民医院食堂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至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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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名称 |
面积 |
经营方式 |
租金 |
经营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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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 |
萍乡市人民医院食堂招租项目 |
萍乡市人民医院职工三楼、四楼食堂*层(****㎡),患者营养食堂东区(***㎡)。 |
出租 |
萍乡市人民医院职工食堂不收取租金费,患者营养食堂收取单价为**元/㎡/月的租金。 |
出租期限*年 |
注:本食堂招租项目包*已完成招标确定承租人,包*承租方不得参与包*的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标准和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诚信档案黑名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无在期限内的处罚纪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供应商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非企业、个人名义投标,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本项目严格禁止借用、购买公司资质的借壳、套牌行为。如出现借壳、套牌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如在中标后,收到相关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信息披露期内报名。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办理江西**数字证书(已办的使用原**证书),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西省综合产权交易系统(网址:*****://******.********.**/)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年*月**日**:**(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并注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到账时间记录为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为无效投标。(保证金账号请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西省综合产权交易系统后进入该项目报名信息中查询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未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请先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萍乡地区办理**数字证书请联系江西航天信息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地址:安源区武功山中大道****号财富公馆***室(市人民医院斜对面));联系电话:************ )。
投标人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注册和登录相关问题)*************;(系统操作咨询)***********、***********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地点: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萍乡市玉湖西路市行政中心*号楼*层)。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须知
*.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公告资格要求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纸质投标文件共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投标供应商需单独递交一份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存入*盘内并密封加盖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投标供应商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字样。
八、特别说明
*.本次租赁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资产清单、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投标人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投标人应实地审验标的,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包含但不限于地理位置、房屋手续情况、目前经营状况等)以及投资风险。投标人一经应价、报价、投标,即表明其已完全认可并接受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包含但不限于租赁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租赁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并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风险。如因承租人对标的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
*.投标人务必详细查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西省综合产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产权系统”,网址:*****://******.********.**/)内的操作指南、具体项目的投标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并充分了解报名、投标具体事项。
*.第一次使用时,需要安装**的系统驱动,请在产权系统的【竞买人入口*驱动下载】栏目下载最新系统驱动安装包。
*.该产权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及以上;浏览器使用自带****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辅助软件建议使用**********。
*.投标人如在办理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北京中百信***********、***********。
九、交易须知
*.意向投标人可自行实地踏勘,咨询、核实标的实际情况。报名投标,即视为知悉项目标的详细情况、信息披露的全部内容以及交易相关规则、约定,并接受全部交易条件。
*.意向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认真阅读租赁信息,在报名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并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按时参加投标。
*.本次交易的交易服务费按*年租赁年限成交总价根据赣发改收费[****]***号、赣发改公管[****]***号文件规定计算,由承租方承担。
*.投标人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标的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该项目重新招标。
【交易服务费】受让方将交易服务费缴纳至萍乡市财政局(户名:萍乡市财政局;帐号:*******************;开户银行:工行萍乡安源支行),并在备注处注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原途径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交易合同并报中心存档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交易中心出具退还的书面意见,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原途径退还。
*.本项目采用“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投标。
十、咨询电话
*.招标人:萍乡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万潘鑫、袁锋、陈新安(招标师)、徐良华(招标师) ***********、***********;
*.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 :************;
*.技术支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和登录相关问题):*************(周一到周日:*:*****:**)
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数字证书办理):**********(工作日周一到周五:*:*****:** **:*****:**)
江西省综合产权交易系统(系统操作咨询):*** **** ****、*** **** ****(工作日周一到周五:*:*****:** **:*****:**)
十一、使用下列方式查看相关资料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江西省综合产权交易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