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前旗蓿亥滩污水暂存池应急处置工程终止招标公告交易异常公告
2026-04-24
内蒙古/巴彦淖尔 终止废标
乌拉特前旗蓿亥滩污水暂存池应急处置工程终止招标公告交易异常公告
内蒙古/巴彦淖尔-2026-04-24 00:00:00
乌拉特前旗蓿亥滩污水暂存池应急处置工程终止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乌拉特前旗蓿亥滩污水暂存池应急处置工程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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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交易异常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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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乌拉特前旗蓿亥滩污水暂存池应急处置工程

终止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蓿亥滩污水暂存池应急处置工程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评审及投诉处理概况

本项目初次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已废止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江苏一环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作出否决投标处理。后续投标人就该评审事项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起投诉,监督部门经核查,依据现行有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 **********)出具投诉处理决定书,明确责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按照现行有效计价规范重新评审

但在按监管要求开展复评工作时,评标委员会成员仍引用已废止的****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再次对上述*家投标单位作出否决投标处理,未执行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导致本次招标评审工作持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评审结果不具备合法性、公正性,且无任何补救措施可予以纠正。

三、终止招标理由及法律依据

鉴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重大合规性缺陷,错误引用废止计价规范;且经行政监督部门责令纠正后,复评工作仍未依规开展,评审结论持续违法,该情形已对招标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无法确定合法合规的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八十一条相关规定,经招标人慎重研究并报备行政监督部门,现决定终止本项目本次招标活动

四、后续工作安排

本项目将立即启动招标文件修订完善工作,更正计价规范依据,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重新组织招标。针对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各投标单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终止招标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招标代理:内蒙古峰泰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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