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4-24 00:00:00
杭州某单位信息化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杭州某单位信息化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信息化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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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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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化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信息化建设全过程咨询和监理服务,负责前期策划、勘察设计与设计优化,承担招标采购、合同策划、全过程造价控制,建设阶段实施进度、质量、安全管控及现场协调,组织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服务。 |
详见附件*采购项目一览表 |
**.**万元 |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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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投企业具备提供投标产品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将作为我单位后续完善采购需求的重要参考。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电子邮箱等方式向我单位递交,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反馈建议,需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门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技术标准、服务要求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注意:本次公示项目采购意向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询问开标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先生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邮政编码:******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