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泰州亚安特科技有限公司消防配套橡胶附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04-24
江苏/泰州 招标采购
拟对“泰州亚安特科技有限公司消防配套橡胶附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江苏/泰州-2026-04-24 00:0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项目公示
发布机构 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
文 号 时 效

拟对“泰州亚安特科技有限公司消防配套橡胶附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 信息来源:泰州市泰兴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建设地点:泰兴市城区工业园区根思西路***号**#*单元***室、***室

建设单位:泰州亚安特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泰州亚安特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万元拟购置泰州市泰兴市襟江北路与根思西路交汇处泰兴长顺智慧健康产业园**栋***室、***室建设消防配套橡胶附件,拟投产*台硫化机、*台注塑机,年产橡胶保护套**万只/年、橡胶垫块**万块/年、橡胶气囊**万只/年。

公示情况:*月*日 至*月**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达滨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滨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气  项目运营期硫化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并通过滤筒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米高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并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暂存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在采取治理措施后,项目*****排气筒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的排放浓度能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排放标准限值,三甲胺、二硫化碳、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排放标准限值,二甲胺的排放浓度能达到上海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限值。厂界非甲烷总无组织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从严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厂界二硫化碳和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标准。

*.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胶料、废塑料、滤筒收尘、废滤网、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

地址:泰兴市文昌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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