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6-04-24 00:00:00
凤阳县中医院三期医用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阳县中医院三期医用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详细审查技术资信分(**分)中投标人业绩:“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具有一个与采购人同级(或以上)医院的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分,满分*分。”更改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具有一个与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家具供货及安装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分,满分*分;”具体详见后续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详细审查技术资信分(**分)中生产能力(资信评审):“以上主要生产设备(**项设备)证明材料全部提供得满分**分,每缺*项扣*分,扣完为止。”更改为:“以上主要生产设备每提供一项得*分,本项满分**分;”具体详见后续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
*、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二、评标方法*.*详细审查技术资信分(**分)中技术参数(技术标评审):“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发布的产品技术参数排列顺序,依次提供与产品技术参数条款所要求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报告予以支持,否则视为不响应,不计分;”更改为:“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发布的产品技术参数排列顺序,依次提供与产品技术参数条款所要求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公开发行的产品说明书或宣传彩页、官网产品截图予以支持(提供以上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否则视为不响应,不计分;”具体详见后续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
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解密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具体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中医院
地 址:安徽省凤阳县府城镇文昌街**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人:陈工、卜工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