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2026-04-2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沙雅县人民医院保洁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沙雅县易嘉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沙雅县沙雅镇团结社区益康紫薇苑*号楼***室
被投诉人*:沙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沙雅县沙雅镇新天地小区**号楼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被投诉人*:库车环郎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库车市东城街道福阳社区文化东路***号丽景小区*幢负一层商铺**室
五、基本情况
****年*月*日,沙雅县易嘉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对沙雅县人民医院保洁外包服务项目采购提出质疑,****年*月*日,沙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沙雅县人民医院共同予以答复,****年*月**日沙雅县易嘉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对答复不满并对该项目发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第一中标候选人库车环郎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万元,为虚假信息。
投诉事项*:评分标准执行不一致,存在主观裁量偏差过大。
投诉事项*:分评分项打分缺乏事实依据,与我方标书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投诉事项*:评分过程不规范,未充分履行评审职责。
投诉请求*:取消库车环朗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成交候选人资格,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号)规定依序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投诉请求*:恳请贵方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我方投标文件及此次评分情况进行重新核查、复核,详细说明我方各项评分的具体依据、扣分理由及明细;
投诉请求*:恳请贵方责令原评标委员会,对此次评分过程中存在的评分标准执行不一致、漏评错评、主观裁量偏差过大等问题予以纠正,重新出具公正、客观的评分结果。
投诉请求*:恳请贵方将此次质疑的处理结果、重新评审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我方;
关于投诉事项*:经查询库车环朗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中标**个项目,总计金额***.**万元。投诉人认为中标按单个合同金额计算,根据中标时间,按月支付劳务费计算,金额也已经超过了财务报表的中***.**万元。
关于投诉事项*:我方投标标书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分标准编制,在[具体评分维度,如:企业综合实力、技术方案、履约能力、售后服务、投标报价合理性等]方面,均提供了完整、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且我方综合实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人力资源管理师*人,人力资源管理时*级*人)显著优于部分中标候选供应商,但评委给予我方的评分却明显低于该部分供应商,评分差距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再如,在[具体评分项,如“技术方案可行性”]评分中,我方标书明确列明了详细的实施流程、技术参数、风险防控措施,完全响应采购需求,评委却以“方案不够完善”为由给予低分,未提供任何具体不合理的说明,评分缺乏客观依据。
关于投诉事项*:我方投标标书针对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评分项均进行了全面响应,无任何遗漏或不符合项,且部分评分项具备明显优势,但评委在打分过程中,未认真核查我方标书提供的证明材料,存在漏评、错评情况。且在标书上传过程中我公司按照政采云的相关要求将标书一一拆分,却在卷面分上打分明显偏低。同时,我方发现评委对部分供应商的同类评分项,在未提供充分证明材料的情况下,给予了较高分值,评分标准执行存在双重标准。
关于投诉事项*:此次评标过程中,评委未对我方标书的核心优势、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未就打分依据、扣分理由作出明确说明,且未提供详细的评分明细,我方无法知晓具体扣分原因,不符合评审工作的规范性要求。此外,我方有理由怀疑部分评委存在主观偏袒行为,导致评分结果失去公正性,无法真实反映各供应商的实际实力,我方作为综合实力及标书质量均具备优势的供应商,评分结果与其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损害了我方的合法竞争权益。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审查投诉事项*:通过查看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状况总说明)。通过查看中标供应商库车环朗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填报的数据与财务报表数据一致。投诉人以“中标时间按月支付劳务费”的方式计算相关金额,无任何财务核算依据及法律依据,属于主观臆测。中标合同的付款方式、收入确认时点均以合同约定及履约实际为准,不能简单以中标总额直接等同于当年营业收入。
经审查投诉事项*:通过查看评分过程,各评审专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执行,客观分一致,主观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专业知识作出的评判,未发现差别对待,尺度不一、畸高、畸低或违规评审情形,评审结果合法有效。
经审查投诉事项*:经调取评审记录、投标文件及评分明细复核,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标准与量化规则独立打分,未发现漏评、错评情形,也未发现差别待遇或双重标准。
经审查投诉事项*:通过查看评审专家打分过程,评委均按照本次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打分,未发现评审过程不存在不公平的评审操作,投诉人称“我方有理由怀疑部分评委存在主观偏袒行为,导致评分结果失去公正性”,对此投诉人没有提供任何证明资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应当由投诉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投诉事项,投诉人未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综上所述,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第二款“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规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沙雅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沙雅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