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026-04-24 00:00:00
昊成花园项目永久供配电工程
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昊成花园项目永久供配电工程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
一、答疑内容
问: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从**** 高压电源取电点(含环网电缆、管沟等)至本项目高压综合房进线柜的电缆、管廊、电缆沟、高压桥架等相应配套的土建、电气工程,以及公变和专变的高低压柜、变压器、密集母线槽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是昊成花园项目永久供配电工程。现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仅接受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企业参与投标不合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号)(第 **.*.* 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承接范围规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规定中“以下、以上”均包含本数,详见规定“四、有关说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承接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也是潜在投标人。
*、因此建议增加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请问是否可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号)(第 *.* 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担范围:可承担单机容量**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本项目电压等级为****线路、电站、土建工程等建设,完全在其承包范围内。比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更具备承接本项目能力。
另外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号)一、总则中三、业务范围“(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本项目中包含的土建项目)。以上可见输变电工程专业资质企业承包后不应再作分包(劳务除外)。因此本项目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比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企业更适合承接本项目,请问是否可以把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修改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答:*、本工程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设定符合相关文件要求,不存在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及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情况。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号)文件“**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万元以下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千伏以下变配电站工程,非标准钢结构件的制作、安装。”但本项目工作内容包含从****高压电源取电点(含环网电缆、管沟等)至本项目高压综合房进线柜的电缆、管廊、电缆沟、高压桥架等相应配套的土建、电气工程,其中部分属于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部分属于送电线路的配套土建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适用范围仅局限于建筑主体内部的配电设施安装,不涉及建筑外部的外线管网铺设以及送电线路的配套土建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行业实践,此类送电线路工程应由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揽。故本项目设置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本工程招标为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招标,属于***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工程。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号)文件“**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资质:可承担***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结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号)文件“一、总则”“ 三、业务范围”“(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和《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期》文件二(二)“专业工程单独招标时,应设置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不得设置总承包资质”的规定。故本项目设置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的如下部分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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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如下部分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本项目无需设置工程款支付担保 ☐本项目设置工程款支付担保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 |
□本项目无需设置工程款支付担保 ☑本项目设置工程款支付担保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 |
*、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的如下部分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 |
*.*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是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 |
三、其他说明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澄清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澄清或补充。
(*)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已变更,详见二、澄清修改内容。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淼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建设二路*号一座*** |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中**号***之二 |
联系人:袁先生 |
联系人:关小姐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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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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