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民政工作融媒体发布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2026-04-24
北京 变更澄清
[更正]民政工作融媒体发布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北京-2026-04-24 00:00:00
北京-2026-04-24 00:00:00
民政工作融媒体发布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
一、原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民政工作融媒体发布服务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北京市民政局(行政)
供应商(乙方):北京市社会建设和民政宣传交流中心(北京社区报社)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号:
原合同第四条第二款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本合同生效后,在取得乙方交付的等额合法税务发票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首付款陆拾捌万叁仟贰佰元整(¥******元含税)。合同金额**%的剩余尾款贰拾玖万贰仟捌佰元整(¥******元含税)甲方将于项目验收合格后,在取得等额合法税务发票的**日内支付乙方。”的约定,变更为“本合同生效后,在取得乙方交付的等额合法税务发票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的首付款陆拾伍万柒佰元整(¥******元含税)。合同的尾款叁拾贰万伍仟叁佰元整(¥******元含税)甲方将于项目验收合格后,在取得等额合法税务发票的**日内支付乙方。
三、变更公告时间
合同变更时间:**********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