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答疑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2026-04-24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答疑公告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4-24 00:00:00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答疑公告

  •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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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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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服务项目磋商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答疑部分

*.关于“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的认定:磋商文件**页要求提供“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证明)”。请问:若我方提供加盖了合同甲方(业主单位)公章及我方公章的“费用结算单”,且该结算单内容能清晰体现项目合同金额已执行完毕、双方确认结款,该结算单是否可以被认定为有效的“项目已完成的证明材料”?且我方同时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扫描件。

答:予以认可。

*.关于“培训周期不低于*天”的认定标准评审办法中要求业绩“培训周期不低于*天”。我方有部分业绩,其合同约定培训采用分期开展方式,各期累计培训时间超过*天,但非连续*天集中培训。请问此类分期累计达到*天的培训业绩,是否符合评审办法中“培训周期不低于*天”的要求?

答:符合。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号

人:张经理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四楼

人:杨工

话:*************、********

*******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

附件:

  • 【补疑*】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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