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杭州道派出所营房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JR-津A-2026-招字019)终止公告
2026-04-24
天津 终止废标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杭州道派出所营房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JR-津A-2026-招字019)终止公告
天津-2026-04-24 00:00:00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杭州道派出所营房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津*******招字***)终止公告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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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杭州道派出所营房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津*******招字***)终止公告 发布日期:****年**月**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机关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津*******招字***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杭州道派出所营房租赁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供应商未通过单一来源协商邀请函第五项供应商资格要求导致本项目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机关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营口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七道交口吾合商务中心*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贾文霞
电 话:************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杭州道派出所营房租赁项目,所选租赁单位天津胜利宾馆有限公司位于津塘公路****号,步行约*分钟可达地铁*号线,交通便利,房屋总使用面积近万平米,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且具备独立办公、功能分区、安全保卫及日常生活等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该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杭州道派出所营房租赁项目符合第二十七条规定之“特殊要求”,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机关 ****年*月**日 |
相关公告:
- · [采购意向公告]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系统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