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中央空调及热水系统维保项目更正公告
2026-04-24
安徽/宿州 变更澄清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中央空调及热水系统维保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宿州-2026-04-24 00:00:00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中央空调及热水系统维保项目更正公告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中央空调及热水系统维保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中央空调及热水系统维保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中央空调及热水系统维保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日期:****年****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履约能力三、企业业绩:*.自 ****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或维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 * 分,本项满分** 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的,须另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本项目对正在履约的和已完成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可,正在履约业绩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正在履约且情况良好的证明。履约完成的,同时提供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证明等)。

现更正为:*.自 ****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同等或以上规模(空调面积*万㎡)项目中央空调维护保养(或维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 * 分,本项满分** 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相关信息的,须另附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本项目对正在履约的和已完成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可,正在履约业绩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业绩正在履约且情况良好的证明。履约完成的,同时提供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如验收证明等)。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三、获取文件
时间:************年****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更正为:获取文件
时间:************年****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上述更正内容作相应更改外,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如采购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请按此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市第四人民医院(宿马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宿州分院)

址:宿州市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当涂路与闵子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方式:秦浩***********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合肥市滨湖区高速时代广场

联系方式:崔宾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宾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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