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原芝田镇耐材总厂(原神舟铝业)地上建筑物及设备拆除处置项目交易公告
2026-04-24
河南/郑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交易公告】原芝田镇耐材总厂(原神舟铝业)地上建筑物及设备拆除处置项目交易公告
河南/郑州-2026-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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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芝田镇耐材总厂(原神舟铝业)地上建筑物及设备拆除处置项目交易公告
【发稿时间:**********】
| 标的名称 | 原芝田镇耐材总厂(原神舟铝业)地上建筑物及设备拆除处置项目 | |||||
| 标的编号 | ************* | 挂牌价格 | *******元 | |||
| 标 的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标的名称 | 原芝田镇耐材总厂(原神舟铝业)地上建筑物及设备拆除处置项目 | ||||
| 标的所在地 | 巩义市***国道芝田段北侧 | |||||
| 目前现状 | 待转让 | |||||
| 转让资产概况 | *.本次待受让标的为原芝田镇耐材总厂(原神舟铝业)地上建筑物及设备拆除处置项目。 *.依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评估对象:原芝田镇耐材总厂(原神舟铝业)除办公楼外的地上建筑物、附属物及设备的拆除、可回收物的变现及垃圾清运净收益。 *.评估范围:原芝田镇耐材总厂(原神舟铝业)除办公楼外的地上建筑物、附属物及设备的拆除、可回收物的变现及垃圾清运净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建筑物为生产办公楼、制梁车间、东北角大车间、方镁石车间、电熔车间等周边建筑物**项,拆除及清运范围包含建筑物的本体、建筑基础、地坪及与院内土地标高一致的土地找平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拆除与清运。 *、构筑物及附属物包括院内地坪、水池、地沟、围墙、树木、电线杆、建筑垃圾等**项。包括院内地坪、树木、设备基础及地坑(池壁、池底)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室内外所有堆放建筑垃圾(包含厂区西南角停车场场院填陷的建筑垃圾)的清运。 *、设备包括双梁行车、简易单梁行车等*项*台设备。 具体以出让人、评估机构工作人员现场确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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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 核准备案 情况 |
评估机构 | 河南诚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 评估基准日 | ****年*月**日 | |||||
| 核准备案机构 | 巩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 重大事项揭示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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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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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披露事项及信息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报名竞价前,须详细了解标的全部状况,一旦参与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所有现状(包括瑕疵)。 | |||||
| 转让方概况 | ||||||
| 转让方名称 | 巩义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住所) | 巩义市园丁街**号 | |||||
| 法定代表人 | 邵利博 | |||||
| 经济类别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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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元) | *******.**元 注:此价格为不含税价格,由此产生的税费(增值税税率**%)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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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壹佰万元整(¥*******.**)(受让方应在结果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后签订合同); *、竞拍成交价款:成交价款及相应税金在合同签订后*日内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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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备案程序:受让方在实施标的物拆除作业前,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项目所在地的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现场拆除要求: *.*拆除前,受让方须制定详细且经论证的拆除方案及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进行施工,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拆除作业完成后,受让方需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清理,实现“场清地净”的标准,即现场无建筑废弃物、无未处理植被、设备设施等(包括地坪、地下基础等隐蔽物)。并向出让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安全责任:在本项目拆除、装车、运输等全流程操作过程中,需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应对突发状况,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及时支付。若因安全及费用问题引发纠纷或造成损失,由受让方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与出让方无关。 *、有效工期**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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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为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拆除施工的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处置类似项目的相关经验,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受让方竞得标的后,应当提交上述相关资料到出让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及时与出让方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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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拍报名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 |||||
| 交纳时间 | 公告期内(因网络传输可能存在延迟,建议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前一日,提前完成缴纳竞拍报名保证金和报名) | |||||
| 收款单位 |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开户银行 |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银行账号 | ********************* |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 公告发布、标的展示、竞价时间及交易方式 | ||||||
| 挂牌公告期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
| 公告媒体 | 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标的展示期 | 出让方将在****年*月*日上午*:**进行集中展示,其余时段各潜在竞买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 |||||
| 竞价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 竞价条件 | 挂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个及一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交易。若意向受让方不足一个,重新申请发布公告。 | |||||
| 其它 | 意向受让方如需查看标的,请提前预约,集中查看,过期不候。 | |||||
| 联系人(标的展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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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保证金交退 | ||||||
| 报名方式 | *.意向受让方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滚动屏幕“关于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的公告),并取得**密钥,凭**密钥登录系统报名(详见****://******.*********.***.**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报名成功后及时在公告期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详见此公告“竞拍报名保证金设定”一栏,竞拍报名保证金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 *.报名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流程:注册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登陆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乙方)*产权业务*竞价报名*按流程报名*申请竞买申请书*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为竞拍报名保证金)*保证金单笔查询(新)*确认报名(必须进行确认报名,否则报名不成功) *. 详细操作细则见“公共服务*下载专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网上竞价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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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 | 此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意向受让方竞得标的后,备齐相关资料至转让方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及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 |||||
| 竞拍报名保证金交退 | 网络竞价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受让方竞拍报名保证金于*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得“标的”的买受人竞拍报名保证金在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完价款后原渠道退回;保证金按交易中心规定记取利息。 (提示:竞得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拒不签订合同或不按期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出让方可视为竞得人主动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在竞得标的后主动放弃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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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巩义市智慧城市体验中心北楼 监督单位:巩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地址:巩义新华路**号 注册、报名技术咨询(客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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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须知 | ||||||
| 第一条、意向受让方必须按照该项目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权交易下的竞价 系统参与报价。 第二条、竞价活动由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组成。自由竞价时长为**分钟,时间截止即进入限时竞价期(时长***秒)。竞价采用加价的方式进行,竞价阶梯为*万元,各意向受让方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此次竞价活动系统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第三条、限时报价期内,各意向受让方的每次有效报价即成为当前报价;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下一个限时报价期;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成为本次竞价活动的成交价格。 第四条、本次转让标的物委托底价详见本次公告。本项目竞价为单价竞价。 第五条、意向受让方输入竞价系统的报价未确认前可撤回或更改,经确认后不得撤销。 第六条、在规定的报价时段内,所有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竞价活动终止,有意向受让方报价的,最高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受让方(最高报价以竞价交易系统记录为准)。 第七条、竞价活动结束后,出让方通过交易系统确认竞拍结果。 第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让方有权终止该标的物竞价活动: (一)在竞价过程中,出现标的物损坏或灭失的;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 (三)其他应终止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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