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蓝田街道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澄清文件
2026-04-24
四川/泸州 变更澄清
江阳区蓝田街道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澄清文件
四川/泸州-2026-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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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蓝田街道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来源: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部门:
江阳区蓝田街道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江阳区蓝田街道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标段
补遗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 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以本次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
*.本项目控制价不含组价的***已重新上传,以本次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更正为“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承包人须充分考虑并承担施工用水、用电接驳及使用相关费用,同时承担施工期间临时停水、停电造成的一切风险、损失及费用,发包人不再另行提供施工用水、电力相关设施及承担相关责任;(*) 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
其余内容不变。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