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河-2026-04-24 00:00:00
石屏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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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国有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石政采产权招字〔****〕**号
经石屏县机关事务局批准,受石屏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委托,石屏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现向社会公开招租以下房屋及场地使用权。
一、招租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位置 | 用地和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竞租起始价 (元/年 ) | 增价幅度 (元/次) | 年增长率% | 出租用途 | 备注 |
* | 办公楼 | 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 | ***.** | ***** | ***.** | * | 办公 | 办公楼一楼办公室*间和二楼办公室*间 |
* | 办公楼 | 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 | ***.** | ***** | 商铺 | 办公楼一楼商铺*间 | ||
* | 其他生产用房 | 石屏县异龙镇高家湾石龙冲 | **.** | **** | 食堂 | |||
* | 其他生产用房 | 石屏县异龙镇高家湾石龙冲 | *** | **** | 办公 |
二、经营范围及要求
*.租期及租金支付方式:租期为*年,起止时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租金一年一付,每年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
*.租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石屏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账户名称:石屏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屏支行
账 号:********************
*.出租方式:可分项出租和整体出租。
*.使用要求:石屏县湖滨路办公楼:一楼办公室*间和二楼办公室*间租赁用途限定为办公用;一楼商铺*间租赁用途限定为办公及商业经营,禁止餐饮行业;石屏县异龙镇高家湾石龙冲其他生产用房一处租赁用途限定为办公用;其他生产用房一处租赁用途限定为员工食堂。以上租赁标的均不得用于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生产经营项目,不得经营严重的扰民项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租期自中标结果公示结束,甲方交付房屋、场地给乙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在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管理、维修房屋、场地的门窗、水电等一切附属物设施设备,并负责排查、排除安全隐患问题。如果发生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租赁期间,房屋、场地及附属物和乙方经营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缴付。
*.乙方投入的室内设施,由乙方在承租时自行使用,合同届满或终止时,对乙方室内设施投入的费用甲方不予承担。能够拆除的由乙方自行拆除。
*.乙方在空闲的场地上不准搭建永久性建筑物,栽种任何树木。
**.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上级管理部门不允许出租,国家或政府需要征收,拆除或改造已租赁房屋、场地,按相应的政策规定执行,终止合同。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核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按照国有资产出租有关规定,重新办理招租手续。承租人应服从出租人的管理要求,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等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自觉接受出租方或相关主管部门对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水电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自行承担。
三、承租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能够良好履行合同,无不良信用记录。
*.被人民法院等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租。
*.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竞租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竞租保证金。
*.为保障出租人利益,维护公平竞争,要求竞租人在报名时作出承诺,对恶意参与竞争、不诚信的竞租人,将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罚。
五、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期限内,标的所在现场(需要现场勘察的竞租人请提前与出租人联系,联系方式附后)
竞租人在竞价平台提交报名文件,即视为其已对出租标的进行了现场实地踏勘,清楚并接受标的的实际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竞租申请及报价。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报名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本次竞租采用网络电子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报名的竞租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红河州)凭**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七、报名及招租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招租活动的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招租须知》(附后)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招租公告》和《招租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报名时,竞租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提交资料:
(*)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企业报名时,如非法人报名,还须出具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竞租(拍)申请书;
(*)红河州国有产权交易竞租人(竞买人)信用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上传提交;
*.自然人提交资料: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如非本人报名,还须出具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竞租(拍)申请书;
(*)红河州国有产权交易竞租人(竞买人)信用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上传提交;
(二)招租文件获取:
竞租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红河州)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招租文件及其他相关报名资料。
(三)**数字证书办理:
*.凡有意报名的竞租人,必须先办理**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需办理**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办理”,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州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窗口办理。
*.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但在昆明市、保山市办理的**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
办理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小时客服热线);
办理地址: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号窗口)。
八、联系方式
*.石屏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王女士
电话:************
*.石屏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李先生
联系电话:************
*.系统技术支持服务: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
九、网络竞价时间及竞价平台
取得竞租资格的竞租人于****年*月**日*:**以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红河州)进行网络竞价。
注:请各竞租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十、竞价方式及规则
*.竞价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按价高者得原则,由竞租人对招租标的进行电子报价,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竞价按招租标的每年租金竞价。加价幅度按每年租金总价计算,即:每报一次价按每年租金增加***元或其整数倍计算。
十一、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
*.地点:石屏县政府大楼一楼***室(注:交易双方同时到场,携带公章,现场签订)。
十二、其他
*.报名时竞租人提交的所有资料经查验齐全后方可通过报名(注:上传报名资料时,若审核不通过,则报名不成功),请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报名以免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时无法补正。
*.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本公告若有存疑之处或未尽事宜,以出租方解释为准。
十三、公告发布途径
此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红河州)(网址:*****://****.**.***.**/#/********)上发布。
附:*.国有产权招租须知
*.竞租申请书
*.国有产权交易竞租人(竞买人)信用承诺书
*.国有产权竞价人操作指南
石屏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年*月**日
附件列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
* | *.国有产权竞价人操作指南(简版).**** |
* | *.红河州国有产权交易竞租人(竞买人)信用承诺书.*** |
* | *.竞租申请书.*** |
* | *.招租须知.*** |
* | *.招租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