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城市管理局2026年市南区掘路恢复项目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2026-04-23
山东/青岛 变更澄清
青岛市市南区城市管理局2026年市南区掘路恢复项目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山东/青岛-2026-04-23 00:00:00

青岛市市南区城市管理局****年市南区掘路恢复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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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青岛市市南区城市管理局****年市南区掘路恢复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年市南区掘路恢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内容:
第四章 采购需求
*.*.*.验收
(*)服务期内,采购人视情况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部分项目进行取芯检测。
(*)采购人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采购人分别从档案管理(**分)、恢复质量(**分)、恢复及时率(**分)、队伍建设(**分)、现场管理(**分)、督察督办(**分)、加分项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低于**分的为不合格单位,采购人有权要求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同时保留向中标人追偿的权利。
*.*.★付款方式:根据财政资金保障情况,按照综合单价、中标优惠率和实际工作量,结合最终审计值和考核分值(每*分****元)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现变更为:
第四章 采购需求
*.*.*.验收
(*)服务期内,采购人视情况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部分项目进行取芯检测。若检测不合格,中标人应按要求整改,整改后进行复检。若复检仍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整改,采购人有权不支付该部分项目恢复费用。
(删除)第(*)条。
*.*.★付款方式:根据财政资金保障情况,按照综合单价、中标优惠率和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更正日期: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 青岛市市南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号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号*号楼****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姜晓鹏 联系方式: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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