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4-23 00:00:00
江津区先锋镇、李市镇、西湖镇等*个镇街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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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江津区先锋镇、李市镇、西湖镇等*个镇街农村供水安全保障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供水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三峡后续项目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供水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建设地点:江津区圣泉街道、石门镇、白沙镇、先锋镇、李市镇、西湖镇、珞璜镇。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共更换管网******,新建加压泵站(智慧集成泵站)设备**套,新建高位水池*座及其他附属设施改建。
*.*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约****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万元
*.*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预算)的勘察设计工作和后期服务工作。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成果根据招标人书面要求提交。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内容。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江津区供水管理站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体育路*号 | 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兴隆路**号 |
| 邮编: | 邮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廖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钱坤 |
| 电话: | ***********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