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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生态环境类相关专业(环境工程与生态、生态环境工程)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信誉要求:自****年*月*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不超过*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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