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南京大学浦口校区药学科研楼项目施工
2026-04-23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澄清公告】南京大学浦口校区药学科研楼项目施工
江苏/南京-2026-04-23 00:00:00
资审澄清修改公告
江苏/南京-2026-04-23 00:00:00
南京大学浦口校区药学科研楼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 【我要打印】 【来源: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南京大学浦口校区药学科研楼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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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请问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中的信誉要求“企业具有国家认可的资信评级机构或银行评定的资信等级”,“资信等级”是否包括“信用或信誉等级”?
回复:企业具有国家认可的资信评级机构或银行评定的资信等级,其中“资信等级”包括“信用或信誉等级”。
*、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其他增加*.*条款: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平方米。
*、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款“(*)答辩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补充至资格预审方法“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中,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二、其他说明
- (*)对资格预审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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