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6-04-23 00:00:00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年储能系统框架入围公开招标项目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年储能系统框架入围公开招标项目
第*号澄清函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招标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年储能系统框架入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发布本项目第*号澄清函,该澄清函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函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回复:
问题*:报价是否需要包含装卸费用?
回复*: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投标人已充分考虑服务期内的全部工作所需费用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同设备生产、包装、运输、装卸、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利润、保险、税金等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涉及的费用”。
问题*: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商务部分第七章资格审查材料(三)制造商授权书中提到:注(*)若需代理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代理商必须严格按照本格式和要求提交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对应招标需求或要求写明货物名称”制造商授权函可体现对应招标需求和货物名称,格式会有所不同,是否可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模板出具制造商授权书?
回复*: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当满足须具有其代理的制造商(或其下属控股销售公司)出具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或销售证明文件或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或品牌代理证明或同等效力的授权相关文件”,制造商授权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请问招标文件付款条件、合同格式、交货期、违约金等内容是否可以修改?
回复*: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