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2026-04-23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宿松县花凉中学图书综合楼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三包 )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期间收到质疑,经过核实质疑事项成立且影响成交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现按照****年*月*日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位中标候选人“安庆市湛蓝商贸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安庆市湛蓝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经开区赛格数码城*#楼****号门面
成交金额:******.**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元
评审得分:**.*
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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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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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室内 **.*全彩屏 品牌:彩易达 规格型号:**.* 数量:**.**平米 单价:****.**元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号文货物类标准计取,金额为:****.**元,由成交人支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花凉中学
地 址:宿松县华亭镇
联系方式:吴先生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信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人民西路***号
联系方式:虞女士 ***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虞女士
电 话:*** **** ****
五、附件
*.采购文件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业绩承诺函
*.《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