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6-04-23 00:00:00
营 区附属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第*包)
营区附属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营区附属配套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二、更正内容
(一)评审因素新增要求:技术方案编制刚性要求与违规惩戒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致各投标单位:
军队采购项目事关国 防和军队建设核心权益,直接关联相关部队任务保障效能与整体安全根本利益,意义极其重大、责任极为艰巨,容不得丝毫敷衍、半点懈怠。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是直观体现投标单位履约能力、核心技术实力、项目适配水平的唯一核心载体,更是评标委员会评判投标单位是否具备中标资格、能否高质量完成采购任务的决定性依据。
各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恪守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坚决摒弃侥幸心理、投机心态,由本单位核心专业技术团队独立编制技术方案,确保方案与采购项目具体要求、技术参数及实际应用场景高度契合、精准匹配,全面保障方案的真实性、针对性、独创性和可行性,坚决杜绝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违规编制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从严从重处置。
在全军核查招标项目过程中,发现部分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存在极其明显、性质恶劣的违规编制问题,具体表现为:毫无底线地大量摘抄网络公开无关内容、恶意借助人 工 智 能大模型批量生成空洞无物的方案、不同投标单位提交的技术方案存在多处段落高度雷同甚至完全一致等严重违规违纪情形,此类行为是对军队采购工作的公然漠视,是对国 防利益的严重亵渎。此类违规行为,严重违背军队采购工作的诚信底线和纪律要求,无视军队采购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严重扰乱了采购项目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直接损害了其他合规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同时已涉嫌严重违反《军队物资服务采购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技术方案是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单位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是否具备履约能力、是否符合军队采购管理规范的核心依据,是不可逾越的刚性门槛。现就技术方案编制作出刚性、不可偏离、不容变通的明确要求,所有投标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严格落地落实,凡违反本要求者,一律承担相应惩戒后果,绝不给予任何协商余地,具体要求如下:
*)编制核心刚性准则:投标单位提交的技术方案,必须严格贴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概况、专属项目特征、技术规格要求、服务保障标准、保 密管理规定、现场实施条件及军队采购专 项管理要求,坚决杜绝“模板化”“通用化”编制,必须针对本项目全流程实施环节、重点难点问题、特殊需求场景量身定制专属方案。方案必须具备明确的针对性、可落地性、合规性和保 密性,全面精准响应采购需求的每一项细节、每一个要求,严禁出现任何脱离本项目实际、敷衍塞责的通用性、空泛性、无差别化内容,严禁存在“一套方案适配多个项目”的敷衍编制行为,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一律视为技术方案不合格并给予对应评审项目*分的处理决定。
*)绝对禁止的违规情形: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技术方案的原创性、针对性、真实性、合规性、保 密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军队采购相关责任,必须严格自律、严格把关,严禁出现以下任何违规情形:
直接复制、照搬、抄袭、拼凑网络通用模板、非本项目同类采购文件技术内容、其他主体公开的技术方案文本,无论是否修改非核心内容、是否调整段落顺序;
使用人 工 智 能生成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大语言模型、**写作工具)直接生成、批量拼凑无项目针对性的通用化技术方案,或方案核心实施内容、保障措施为**生成的、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全脱节的空泛套话、无用表述;
技术方案通篇为通用性、模板化表述,未针对本项目特征、技术要求、保 密规定制定专属实施举措,与项目概况、采购范围、服务标准严重不符,无法体现对本项目 的适配性和履约能力,评审委员会有权将技术方案全部按照*分处理。
其他弄虚作假、照搬套用、虚假响应、不符合军队采购专 项管理要求的违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少量参数、调整段落顺序后拼凑方案、伪造技术数据、虚假承诺等)。
*)评审与惩戒规则:评标委员会将专门组建专 项核查小组,抽调专业人员,对所有投标文件技术方案的针对性、原创性、适配性、合规性开展全方位、穿透式专 项核查与严格评审,一经发现上述任何违规情形,将严格按照以下规则从严处置,无任何协商余地、无任何变通空间:
违规情节较轻、仅存在少量非核心内容通用套话的,评标委员会将在技术方案对应评分项中从严从重扣分,所对应的评审因素涉及项的分值给予*分处理。同时记录投标单位该行为全部内容,纳入投标单位信用档案,作为后续参与军队采购项目 的重要评审依据;
违规情节较重、核心内容存在大量复制照搬、**生成、与本项目需求严重脱节,或存在虚假表述、伪造数据的,直接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方案评审一律按照*分处理。
经查实存在抄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响应内容、恶意拼凑方案的,严格按照《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立即上报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视情节严重程度,限制其***年内参与所有军队采购活动的资格,投标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强制合规承诺要求: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专 项书面承诺,明确载明其提交的技术方案为针对本项目独立编制完成,不存在上述任何违规情形,承诺内容必须真实有效、明确具体,自愿接受评标委员会及军队采购管理部门的全方位核查、全过程监督,自愿接受核查结果与全部处置决定,若违反承诺,自愿承担一切相应法律责任、军队采购相关责任及由此产生的全部不利后果,绝不推诿、绝不辩解,否则投标方案判定无效。
*)望投标单位能够严格规范相关工作流程、保障内容质量与合规性,针对各类违规情形予以严格禁止,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蒙混过关、规避监管,采购项目评标过程中,专 项核查小组将对所有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无遗漏的严格核查,采取技术检测、人工比对、溯源核查等多种方式,重点排查网上摘抄痕迹、大模型生成特征及不同投标文件段落雷同情况,具体违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段落内容违规,任意方案章节或篇幅中出现*段(含句)及以上独立段落(含区间段落、区间句)出现内容完全相同、高度相似且无合理理由的情况;
技术表述违规,技术表述逻辑完全一致,未结合实际需求、场景进行针对性调整,不存在合理差异;
核心内容抄袭,核心技术参数、实施方案直接复制粘贴,未经过实质性修改、优化,未体现自身核心思路;
内容拼凑违规,仅对非核心内容进行简单调整、替换或删减,未形成实质性创新、优化,属于拼凑组合的无效内容;
数据虚假违规,刻意提供虚假技术数据、伪造技术指标,误导相关审核与使用工作;
案例造假违规,虚构实施案例、篡改案例真实细节,或冒用他人已完成的实施案例,伪造自身实施成果等。
上述情况及上述表述的上述违规行为内容最终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判定是否构成或成立。
*)一经核查确认存在上述违规行为,按照情节严重情形予以从严扣分。对于违规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恶意抄袭、串通投标、虚假响应的,将直接按无效投标处理,并依据军队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将该投标单位列入违规失信记录名单,终身限制或长期限制其参与后续所有军队采购活动;情节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纪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军队采购无小事,每一项采购任务都关乎国 防安全、军队建设,诚信投标是不可逾越的纪律底线、法律底线,更是每个投标单位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容不得丝毫侥幸、半点懈怠。各投标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警示要求,严格规范技术方案编制流程,明确编制责任、落实审核把关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任何抄袭、拼凑、借助大模型生成及段落雷同的编制行为,确保提交的投标文件真实有效、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符合相关法规及采购要求,坚决守住诚信投标底线。
*)若任何投标单位无视本警示要求,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执意违规投标,企图通过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手段谋取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无效、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参与军队采购活动、追究法律责任等。
*)我方将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严厉打 击各类违规投标、失信投标行为,坚决维护军队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秩序,坚决捍卫国家国 防和军队建设利益,绝不允许任何单位、任何个人损害国 防利益、破坏军队采购秩序。
(二)招标文件新增要求:针对恶意质疑、恶意投诉的警示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致各投标单位:
一、军队采购工作是国 防和军队建设的核心基础性工作,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及军队采购各项规范性文件,坚决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核心原则,依法保障每一位投标单位的合法质疑、投诉权利,为投标单位提供规范、便捷、畅通的诉求表达渠道。但必须明确,军队采购事关国 防安全、部队装备效能提升和后勤保障质量,直接关乎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其采购秩序的规范有序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因此,对任何形式的恶意质疑、恶意投诉行为,军队采购相关部门将坚决零容忍、严厉打 击、严肃查处,绝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借质疑投诉之名,干扰采购工作正常开展、破坏采购秩序、损害部队利益。
二、本警示所指恶意质疑、恶意投诉,是指投标单位违背诚实信用基本原则,以捏造事实、伪造虚假材料、以非法手段窃取或骗取证明材料,或无正当理由反复缠诉缠访、借质疑投诉干扰正常采购流程、发泄不满情绪、排挤竞争对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非法目 的,发起的无事实依据、无合法理由、无法律支撑的质疑和投诉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六种严重违规情形,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处置:
“逢采必疑、逢评必诉”,无视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评审结果的公正性,无论采购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评审过程是否严谨规范,均无任何事实依据随意发起质疑投诉,滥用质疑投诉权利,恶意占用采购资源;
竞标失利后,出于报复泄愤、不甘失败的恶劣心 理,恶意揣测采购过程存在违规操作,在无任何有效证据支撑的情况下,随意举报、投诉,恶意诋毁招标单位、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妄图颠覆评审结果;
刻意伪造、篡改证明材料,恶意捏造采购人员倾向性操作、评审专家违规评审、采购流程存在漏洞等虚假事实,拼凑所谓“证据”支撑自身无理诉求,误导质疑投诉处理工作;
通过盗窃、贿赂、胁迫等非法手段,窃取、泄露军队采购相关涉密信息、未公开采购文件及评审细节等核心资料,并以此为所谓“依据”发起投诉,严重危害部队秘密安全;
串联、勾结其他投标单位,恶意串通、抱团发起无依据质疑投诉,意图迫使采购项目暂停实施、更改采购结果,破坏公平竞争的投标环境;
借质疑投诉手段,向招标单位、评审机构施加不正当压力,索要不合理利益、提出违规要求,干扰采购工作正常推进,情节恶劣、影响极坏。
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军队采购管理规定,凡被军队采购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认定为恶意质疑、恶意投诉的投标单位,将依法依规承担以下严肃责任及后果,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绝不迁就:
*、永久记入军队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和信用档案,同步纳入全国失信联合惩戒体系,其失信信息全面共享至全国政府采购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各行业信用监管平台,不仅终身限制其参与各类军队采购活动,同时限制其参与各级政府、国企采购项目,对其企业信誉、市场经营、融资贷款、资质审核等各个方面产生不可逆转的长期负面影响,直至其退出市场经营;
*、根据违规情节轻重,依法给予书面警告、通报批评,情节较轻的,暂停*年内参与全军所有采购活动;情节较重的,给予*至*年内禁止参与全军采购活动的处罚;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部队损失的,终身禁止参与任何军队采购项目投标,已中标的项目将依法撤销其中标资格,全额收回已拨付的采购资金,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追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全额承担质疑投诉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论证费、材料鉴定费、场地使用费、人员误工费、调查取证费等,同时依法赔偿因恶意质疑、恶意投诉导致采购工作延误、采购资源浪费、部队保障任务受阻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损失金额将依法从严核算、全额追偿,绝不减免;
*、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将同步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人员名单,终身限制其代理军队采购相关业务、参与军队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终身限制其参与全军各类采购相关工作;涉及围标串标、提供虚假材料、泄露部队采购涉密信息等严重违规违法情形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缴其违法所得,并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或严重危害部队利益、影响正常工作保障、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部队机关,从严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从重从快处置,绝不姑息迁就。
*、处罚范围延伸至关联主体,对恶意质疑、恶意投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一并纳入军队采购失信监管范围,限制其参与全军各类采购活动,形成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管震慑,杜绝通过改名、换法人等方式规避处罚的行为,实现失信监管全覆盖。
*、依法吊销恶意违规单位的军 工相关经营资质,取消其从事部队装备、后勤保障相关业务的资格,收回已授予的各类军 工相关认证,终身禁止其进入军 工行业领域,彻底剥夺其参与部队采购及相关业务的基础条件,其相关资质清零、信誉彻底破产。
*、对恶意质疑、恶意投诉行为进行全军通报批评,在军队采购网及全国相关政府采购平台公开曝光企业名称、违规事实及处罚结果,强化警示震慑效应,让违规企业在行业内无立足之地,同时警示其他投标单位引以为戒、严守底线。
*、实行累犯加重处罚机制,对多次实施恶意质疑、恶意投诉行为,或曾因违规被处罚后再次违规的投标单位,一律升级处罚标准,直至终身禁止参与军队采购活动,绝不给予任何侥幸机会。
*、军队采购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权威性不容任何挑衅和破坏,任何恶意质疑、恶意投诉行为,都是对国 防和军队建设的漠视,对采购秩序的公然破坏,必将消耗宝贵的部队采购资源、延误部队保障进度、损害国家和部队利益。
**、在此,招标单位郑重警示所有参与军队采购项目 的投标单位:必须严格恪守诚信投标、依法参与的底线,自觉遵守军队采购各项法规制度和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理性看待投标结果,依法、正当、有序行使自身的质疑、投诉权利,坚决杜绝任何恶意质疑、恶意投诉行为。各投标单位应切实加强自身合规管理,严格规范投标行为和诉求表达流程,自觉维护健康有序、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军队采购环境。
**、凡无视本警示,心存侥幸、执意实施恶意质疑、恶意投诉行为的,招标单位将全程固定、妥善留存相关违法违规证据,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坚决维护军队采购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信用惩戒,均由投标单位自行全额承担,与招标单位无任何关联,后果自负。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告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一)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二) 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单位
联 系 人:尹先生
办公电话:***********
地 址:辽宁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