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道慈溪庵东至余姚梨洲段工程(余慈大道历石线南至陈山余慈界段)*涉及*****屯横****线电**电**迁改工程施工
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更正时间:****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现更正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原招标文件**“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实际以开竣工报告为准,且需确保****年*月底前具备区域停电条件(出现下列情况,工期顺延:*.不可抗力;*.甲方因素;*.电力系统割接的时间安排),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现更正为: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实际以开竣工报告为准,并积极配合招标人需要根据停电窗口期调整进度计划(出现下列情况,工期顺延:*.不可抗力;*.甲方因素;*.电力系统割接的时间安排);
(*)原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其中暂估价*元、暂列金额为***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元。”
现更正为“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其中暂估价*元、暂列金额为*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元。”
(*)原招标文件***“类似项目指:单个合同造价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元)的*****及以上的电力迁改工程施工项目”
现更正为“类似项目指:单个合同造价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元)的*****及以上的电力迁改工程施工项目”
(*)原招标文件***“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元(暂定),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元(含税)。
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为********元至********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
现更正为“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元(含税)。
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为********元至********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
(*)原招标文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现更正为删除原招标文件中“工程质量保修书”,并取消质量保证金的设定。
(*)第一次发布招标公告时所上传的附件“招标资料*图纸、清单.***”作废,以此次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的附件“更正公告招标资料****.*.**”为准。
*、其他补充事宜
如招标文件中与上述更正内容有冲突的,均以更正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三、业务咨询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世纪大道北段***号名汇东方大厦**楼
联系人:马森、吕鹏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