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4-23 00:00:00
****年江门市房地产促销活动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房地产监测中心对****年江门市房地产促销活动服务项目进行公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稳定市场预期,提振我市住房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的态势,我中心计划借助有丰富相关经验的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年度房地产促销活动。
二、供应商服务内容及成果
(一)组织房地产企业集中展销活动*次。要求参展房企(项目)不少于**个,在地级市以上媒体发布活动消息不少于*篇。
(二)组织房地产项目到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学校、大型工业企业等,开展*次供需对接宣传展销活动。要求参展房企(项目)不少于**个,在地级市以上媒体发布活动消息不少于*篇。
(三)组织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学校、大型工业企业等职工员工开展一次看房活动。要求不少于*个房地产项目,看房人数不少于**人,在地级市以上媒体发布活动消息不少于*篇。
(四)在江门以外的城市组织一次推介活动,推介江门市宜居环境和优秀房地产项目。要求推介活动不少于**人参与,在地级市以上媒体发布推介活动消息不少于*篇。
(五)每次活动的具体方案由供应商负责起草,报采购方同意后执行。
三、服务时限要求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并生效后,采购人向服务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服务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二)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经办人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三)服务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付款时,需先向采购人提供相当于采购人付款金额的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服务供应商合同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
六、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元),最高限价为完成服务内容及要求的含税全包价,采取总价包干方式,所有价格变动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供应商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三)资料提交要求
*.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月**日至*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到我中心提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号副楼三楼D区**室。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附件:*.项目评审表
*.投标文件格式
江门市建设工程造价和房地产监测中心
****年*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