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6-04-23
安徽/蚌埠 中标结果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蚌埠-2026-04-23 00:00:00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园林绿化养护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园林绿化养护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淮北徽林园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曲阳街道人民中路**号*幢***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称: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园林绿化养护项目

服务范围: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内、刑场绿化养护、鱼塘管理和重大活动及所有节假日鲜花摆放工作。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采用*+*+*模式),即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累计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东海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蚌埠市胜利西路*号中良大厦**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采购代理机构)

话:***********(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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