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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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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对 贵州江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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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三点投标保证金格式内容原为:若采用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有效凭证。
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计招标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现修改为:注: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提供相关凭证。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版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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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贵州梵净山大健康医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崔宇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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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贵州梵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吴丹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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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江口县水务局联系人:张成利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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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梵净山大健康医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贵州梵尘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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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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