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KC-20260422013600-3630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6-04-23
黑龙江/哈尔滨 中标结果
哈尔滨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KC-20260422013600-3630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黑龙江/哈尔滨-2026-04-23 00:00:00
哈尔滨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哈尔滨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号质检大厦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哈尔滨市道里区融辉汽车修配厂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地节街***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维修材料费用折扣 *(包) ¥***,***.** ¥***,***.** (一)提供如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全年提供车辆维修与保养服务,并设有**小时应急电话,实行**小时专人值班制度。 *.在接到采购单位求援电话的最短时间内(最长不超过*小时)到采购单位车辆抛锚地点,予以现场维修或拖至站内维修(车辆施救费、停车费免收); *.针对采购单位送修的车辆,优先安排有相关经验的服务人员为采购单位提供维修服务。随到随修,急用急修,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大修不超过预定期限,保证采购单位能及时用车; *.保证公务维修车辆在修理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应客户要求提供上门接送车服务; *.为完工出厂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定期征求采购单位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以热情、高效、方便、全面的服务满足用户需要; 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公务用车,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试车或作它用;不得擅自损毁公务用车标识等; 设立投诉制度,接受采购单位对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发现和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做出修正。 (二)服务标准: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有关规定执行。 (三)服务质量保障 *.车辆维修质量及保修期不低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所有维修车辆出厂时必须达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安全技术标准及车辆维修标准; *.配件质量承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机动车维修配件实行追溯制度。 *.汽车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汽车小修和部分专项修理除外),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汽车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测。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进行无偿返工。 (四)以上服务时间包括节假日。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

哈尔滨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研究院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