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6-04-23 00:00:00
[长兴县]长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年度肉类(新鲜屠宰猪肉,非冰鲜、冷冻)供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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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年度肉类(新鲜屠宰猪肉,非冰鲜、冷冻)供应项目
澄清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长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食堂*********年度肉类(新鲜屠宰猪肉,非冰鲜、冷冻)供应项目
三、发包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四、澄清内容:
*、第三章评审办法中“技术资信文件得分”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 | 业绩得分 | **** 年 * 月 *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竞包人具有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食堂相关项目业绩的,按以下标准计分: *、单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每个合同得 * 分; *、单个合同金额 **万元(含)~**万元(不含)的,每个合同得 * 分; *、单个合同金额 **万元(含)~**万元(不含)的,每个合同得 *.* 分。 本项最高得 * 分,按合同金额及数量累计计分,超出部分不予计分。 注:须提供相关合同和近*个月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 |
更正后:
* | 业绩得分 | **** 年 * 月 *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竞包人具有政府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食堂相关项目业绩的,按以下标准计分: *、单个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每个合同得 * 分; *、单个合同金额 **万元(含)~**万元(不含)的,每个合同得 * 分; *、单个合同金额 **万元(含)~**万元(不含)的,每个合同得 *.* 分。 本项最高得 * 分,按合同金额及数量累计计分,超出部分不予计分。 注: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 *** |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年**月**日**时**分。
特此通知!
本次澄清公告的内容作为发包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发包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发包文件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发包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长兴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