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尚德里12号顾宅修缮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2026-04-23
江苏/常州 变更澄清
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尚德里12号顾宅修缮更正公告[更正事项]
江苏/常州-2026-04-23 00:00:00

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尚德里**号顾宅修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尚德里**号顾宅修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付款方式变更为:

①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合同签订后**日内,采购人支付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其规费税金)的 **%作为预付款(其中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现行相关文件支付比例执行)。

②进度款:施工单位每月**日前将当月完成的合同工程量报监理单位及采购人,按采购人、项目管理人、审计单位核准后,在第二个月,按已完工程价款的 **%支付(扣除暂列金及其规费税金),同时扣回当期预付款(预付款按付款期数平均扣回)。

③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办理竣工验收的各项手续,并提供应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及其规费税金)的 **%,如因成交供应商提供资料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办理竣工验收,该次付款相应顺延;

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后,采购人支付工程款至审定结算价的**%(含民工工资);

⑤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成交供应商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采购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退还履约保函后,结算审定价的*%作为质保金,质保金返还方式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采购人每次付款时,成交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不少于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已更正,具体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广化街***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市城投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时代商务广场*幢***室

联系人:张媛

联系电话:*************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媛

电话:*************转****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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