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4-23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财政中心第三方代理记账服务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财政中心第三方代理记账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大东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公信财天下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云峰南街****号(*门)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财政中心第三方代理记账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一、采购依据 按照《会计法》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二、具体采购要求 *、有健全规范的单位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职业保密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及业务质量控制规范、拟派人员薪酬方案及薪酬调整方案、会计档案等管理办法。 *、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对于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同时登记政府经济科目和部门经济科目),每月日常对账。委托单位交接原始凭证完成支付当日保证质量完成账务核算,月度结束***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编制,配合预算单位完成财政部门要求的部门决算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向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提供财会指导和培训,配合完成预算绩效业务(事前绩效、绩效监控、绩效目标)。 *、人员岗位要求: (*)本项目拟需从业会计人员*人。(含负责人*人) (*)具有会计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并有行政事业单位账务处理和财政部门决算工作经验,熟练操作辽宁省预算一体化软件,了解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账务处理业务相关知识,年龄在**周岁以下; (*)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数占总人数**%以上; (*)拟派人员资质条件不符合岗位需求的,采购人有权决定更换人员。 (*)投标人保证拟派人员稳定性,投标人要承诺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人员不能随意流动,不经采购人批准不能随意更换。采购人同意更换的,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采购人的认可,并且资历和经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代理记账机构须采取固定人员全日制的方式开展业务。 *、代理记账机构与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签订保密协议,代理记账机构确保代理记账人员不得泄露委托单位的财务数据。由于代理记账人员泄露数据造成的问题和损失,由代理记账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代理记账人员无条件服从、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考评工作,并就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汇报反馈。 *、由于代理记账机构的原因给委托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由代理记账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规范会计资料的档案管理,年度内统一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编目、立卷、归档、保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