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4-23 00:00:00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采购原则,我单位拟对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采购,现征集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包*不少于*家;包*不少于*家)。具体需求如下: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西湖路*号
*、项目名称:重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年度维修改造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
*、比选采购内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至****年**月**日止。
二、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包*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独立承担本项目包*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委托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供应商需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信用评价达到*级及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信用评价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具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包允许分支机构参与采购,分支机构必须取得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且总公司(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征集【提供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扫描件】
*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包*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须满足以下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委托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联合体中承担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成员需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信用评价达到*级及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信用评价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联合体中承担会计事务服务工作的成员需满足: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联合体中承担会计事务服务工作的成员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且总公司(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征集【提供总公司(总所)的授权书扫描件】。
*.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共同联合协议(格式自拟)。联合协议中应明确主办方(主体),并明确主办方是承担“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或“会计事务服务工作”。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包*特定资格条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委托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供应商需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的信用评价达到*级及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信用评价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征集方式
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征集表》(附件*),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联系人:游老师,电话:************。
五、其它有关要求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通过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采购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包*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采购。本项目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采购,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八)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六、本征集公告有效期为发布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附件*:项目需求
附件*:供应商征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