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大步行街“阳光餐饮”街区第三方食品安全专业协管服务采购公告
2026-04-23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宁大步行街“阳光餐饮”街区第三方食品安全专业协管服务采购公告
浙江/宁波-2026-04-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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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大步行街“阳光餐饮”街区第三方食品安全专业协管服务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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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本项目编号下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磋商,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响应人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本项目是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大步行街“阳光餐饮”街区第三方食品安全专业协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根据要求完成镇海区宁大步行街“阳光餐饮”街区食品安全第三方协管服务并交付成果,项目内容包括开展食品快速检测服务、完善标准管理体系服务、日常巡查及评价服务、基础数据采集更新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管理服务、网络餐饮“阳光厨房”管理服务,具体详见第二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服务总期限为三年**个月),合同一年(**个月)一签(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起始日起一年),如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下年视成交人的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服务地点:镇海区宁大步行街。

预算价:******元/*年,每年******元。

最高限价(报价上限)******元/*年其中单年度上限价******

二、合格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允许联合体形式且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查询范围内,联合体成员中单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在磋商响应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二)、响应人的特定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响应;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响应人,其响应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平台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响应人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公司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响应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元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响应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响应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响应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响应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响应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响应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观看响应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响应人须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若响应人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七、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响应人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响应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要求已取得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九、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号镇海大厦**楼 邮编:******

联系人: 沈朝伦、倪琦磊 、徐建宁 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镇海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永平西路***号(新城核心区)

联系人:周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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