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2026-04-23 00:00:00
*****安清线安塞至子长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者
视力保护色:*****安清线安塞至子长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者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清线安塞至子长高速公路项目已经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延安市人民政府主导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延安市人民政府授权延安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特许经营方案已取得《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清线安塞至子长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审核意见》(陕发改基础〔****〕***号)批准,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建设。招标人为延安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通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该项目起于安塞区建华镇龙安村与包茂高速相接,止于子长市东吴家寨子与清涧至子长高速公路顺接,路线全长**.**公里,全线设长隧道****.*米/*座(以双洞计,下同),中隧道****.*米/*座,短隧道****.**米/*座,隧道全长****.**米,占路线全长**.**%;设特大桥****.**米/*座(以全幅计,下同),大桥*****.**/**座,中桥****.*米/**座,涵洞**道,桥梁总长*****.*米,占路线全长的**.**%;全线桥隧比例为**.**%。全线设龙安(枢纽)、寺湾、安定、子长西、子长东共*处互通式立交,拟设天桥*处、通道*座;设服务区*处(与寺湾互通式立交合建),匝道收费站*处(子长东立交收费站已计入清涧至子长高速项目),监控通讯分中心、养护工区、隧道管理站、交警营房各*处以及其他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全线新增占用土地****亩(含永久基本农田***亩)。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亿元(本招标公告中所述建设内容、规模及估算投资总额仅作为招采特许经营者的基准,最终以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为准)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安清线安塞至子长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者。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土地使用权、项目及其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连同资产清单无偿、完好、无负债、不设定担保的移交给实施机构或者政府指定机构。
*.*实施方式: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具体特许经营方式:建设*运营*移交(***)
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包括“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两个阶段,暂定**年,其中:前期及建设期*年(其中前期*年,建设期*年);运营期(含收费期)**年。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主体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年试行版)***;的通知》(发改办投资〔****〕***号),除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参与地方政府通过资本金注入方式给予投资支持的项目外,延安地方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
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高于**%,且该联合体成员需要实质性控制项目公司或者委派人员达到控制数量。在项目公司设立时,联合体成员作为项目公司股东应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且不得与政府出资人代表签订一致行动协议,避免出现政府方实际控股的情形。
*.*.*资质要求:如本项目独立申请人自行施工或联合体申请人中有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则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质,包括:
自行承担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工程施工任务的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相应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自行承担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任务的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应具备相应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自行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负责建筑工程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持有省级或以上住建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特别说明: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操作指南***;的通知》(交办财审〔****〕** 号)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接受具备投融资能力的潜在特许经营者参与投标,不得将具备施工资格能力作为参与投标的强制性条件。对于具备施工资格能力的特许经营者,或者自身不具备施工资格能力但联合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施工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特许经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中标后可以不再对施工任务进行招标。对于不具备施工资格能力的特许经营者,中标后由其组建的项目公司依法对施工任务进行招标。自行施工的部分需在投标时明示,且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相关资质需满足本项目要求,不自行施工或不符合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工程,项目公司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选择符合本项目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
*.*.*财务状况: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连续三年(****年~****年)财务报告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且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年末净资产应不低于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的**%(即不低于**.**亿元)。
*.*.*融资能力:申请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以金融机构开具或签署的授信文件、贷款意向书等为准),需提供(*)或(*)。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贷款意向须保证在评审当日有效),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亿元。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针对本企业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须保证在评审当日有效),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 亿元。
*.*.*商业信誉: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未被市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任一方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任一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人民法院案例库(“案由为:单位行贿或行贿”)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任一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项目管理经验
(*)项目建设管理经验:****年*月*日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国内参与完成不少于*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业绩。
(*)项目运营管理经验:截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国内至少具有*个已运营 ** 年(含)以上的高速公路项目运营管理业绩。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设限制,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高于**%。各方均应满足*.*.*条、*.*.*条(如有)、*.*.*条规定。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使用**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延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陈鹏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层***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通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慧
地 址:延安市百米大道融信园*号楼*单元***室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注: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