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4-22 00:00:00
|
新昌县七星街道玺园**幢**套人才住房和**个机动车位拍卖公告
|
|||||||||
|
|||||||||
|
受新昌县国资国企发展促进中心的委托,我公司将于****年*月**日上午**:**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公开举行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如下: 本次拍卖标的为新昌县七星街道玺园**幢**套人才住房和**个机动车位,整体起拍价为****.**万元。 **套人才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权利性质:出让/人才住房,用途:住宅用地/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年*月**日止。机动车位无产权证,参考价格**万元/个。 备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实际以现状及不动产变更过户证载信息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全面考察和了解标的。如表述有误差等情况,不影响本次拍卖结果。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的税费详情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二、展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止(工作时间)。地址:标的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按相关规定受到限制的除外)。自然人提出竞买申请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竞买申请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加盖公章);如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竞买申请地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昌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号五楼)。 竞买申请时间:****年*月**日(上午:*:*****:**,下午:*:****:**)。 四、保证金缴纳:竞买人提出竞买申请前须缴纳***万元的竞买保证金,并于****年*月**日**:**(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以下账户,逾期不接受缴款报名。保证金交款人姓名、竞买人姓名必须与拍卖成交人姓名一致。 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账户名: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银转账名称:浙江省农村信用社) 账 号:********************* 注:竞买保证金必须以银行转账为准,不支持现金缴纳和第三方转账(支付宝、微信等方式)。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标的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应价高者得。竞买人不足二人的,则取消该标的拍卖。 六、竞买保证金退款: *、未中拍者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发起退款。 *、竞买成交的竞买保证金不抵扣,标的买受人按规定时间内付清相应款项并提交《买卖合同》备案后,由拍卖人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竞买保证金退款通知书,交易中心收到通知书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发起退款。 七、拍卖人提供的标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对本标的进行全面的考察和了解,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联系电话:************* ************* ***********(吕女士) ***********(俞先生)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十九峰路**号海关大楼***室 浙江天平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