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4-22 00:00:00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开展福州市****年取水计量校准抽查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前期询价(此询价公告仅为采购预算询价),欢迎服务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年取水计量校准抽查项目。
二、服务内容
*.根据采购人要求,从全市(含县区)范围内抽取**个取水计量设施进行现场计量校准抽查,计量设施涵盖不同口径(****~******,其中以*****以下为主)不同类型的超声流量计、电磁流量计、其他水表等。能够出具校准证书的计量设施数量不得少于**个。
*.供应商需使用规范校准仪器,依据现行有效的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进行现场校准,并出具校准报告。校验参数包括但不限于示值误差、重复性等。
*.供应商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收集现场计量有关信息,协助取水单位补充完善取水计量档案,并对计量设施安装合规性出具意见以及整改建议。现场校准完成后,需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取水单位反馈校准情况,并签字确认。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布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认可资质证书。供应商****资质中应包含以下任意一项:(*)同时具有超声流量计、电磁流量计、水表等以上*个项目;(*)液体流量计;(*)液体流量测量系统。
四、其他
报价人可根据项目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单上需注明单位(公司)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报价时,请一并提交报价人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本询价函自****年*月**日发出开始询价,各报价单位(公司)请于****年*月**日**时**分前将报价单填写完成并自行密封后(封口处需加盖公章)送达我局。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地址:福州市水利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号*号楼****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燕联系电话:***********
福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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