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远安县旧县镇煤矿区历史遗留煤矸石综合治理工程(三标段)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4-22
湖北/宜昌 变更澄清
宜昌市远安县旧县镇煤矿区历史遗留煤矸石综合治理工程(三标段)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湖北/宜昌-2026-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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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远安县旧县镇煤矿区历史遗留煤矸石综合治理工程(三标段)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市远安县旧县镇煤矿区历史遗留煤矸石综合治理工程(三标段)(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条多标段投标修改为: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四个标段的投标。参与本项目两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重复,若出现拟派现场管理人员重复,则按照项目标段依次顺序在前的原则确定投标资格,其余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若投标人参与了两个及以上标段投标,可以同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只允许中其中*个标段,则按照项目标段依次顺序在前的原则确定中标资格。(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已投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供评标委员会核查。未按要求提供已投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或提供的人员信息有误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 标 人:远安县旧县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