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2026-04-22 00:00:00
| 索引号 | ***************** | 文***** ********** 号 | ***** |
| 来 ***** 源 | 云南淼溪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公开日期 | ********** |
云南省龙港集团漠沙亚热带工贸有限公司****年*****年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龙港集团漠沙亚热带工贸有限公司****年*****年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淼溪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陆蔑屯八组**幢*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云南省龙港集团漠沙亚热带工贸有限公司****年*****年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所部机关、九溪所区职工食堂按照:**元/天/人餐标。建议早餐:个人支付+单位补助:*元。中餐:个人支付+单位补助:**元。晚餐:个人支付:元+单位补助:*元。实行警察职工个人支付+单位对职工食堂补助的方式进行结算,每月根据实际就餐刷卡人数进行结算。
新平分所食堂按照:**元/天/人餐标。新平分所食堂按照在编在岗全员,每月**个工作日×**元/天进行单位补助,实行警察职工个人支付+单位对职工食堂补助的方式进行结算。
*.采购需求:云南省龙港集团漠沙亚热带工贸有限公司****年*****年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为玉溪所部食堂提供早餐和中餐服务、九溪所区职工食堂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服务,为新平分所职工食堂:提供早餐、中餐、晚餐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招*年,自合同签订起一年每季度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进行考核,三个月试运行后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卫生制作管理标准等要求,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并遵守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
*.项目地点:云南省龙港集团漠沙亚热带工贸有限公司(玉溪所部职工食堂: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号,九溪所区职工食堂: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九溪高速出口**米,新平分所职工食堂: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商业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信用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若投标人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属于销售食用农产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情形的,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从业人员应满足本项目职工食堂服务需求,确保食堂运营服务工作正常、持续开展;拟派人员必须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厨师持厨师证及《健康证》,其他所有人员均持《健康证》);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淼溪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陆蔑屯八组**幢*号)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售价:***.**元(大写:肆佰元整),售后不退。
*.其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注: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注明报名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文件获取,并在邮件内注明联系人、电话及招标文件收取邮箱以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淼溪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陆蔑屯八组**幢*号)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属于“(十)餐饮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南省龙港集团漠沙亚热带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漠沙镇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陈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淼溪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陆蔑屯八组**幢*号
联系人:于爽
联系方式:***********
邮箱:**********@**.***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爽
电话:***********
****年*月**日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