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废旧油田管材(第二批)[挂牌披露]
2026-04-23
山东/滨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滨州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废旧油田管材(第二批)[挂牌披露]
山东/滨州-2026-04-23 00:00:00
山东/滨州-2026-04-23 00:00:00
滨州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废旧油田管材(第二批)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滨州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废旧油田管材(第二批)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滨州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滨州市 |
| 挂牌价格 | *.*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该项目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应在动态报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自行拆解、搬运标的、清除垃圾,并承担相关费用,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每逾期一天加收该批物资全部价值*%的违约金。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资产运输费用。 *、因废旧油田管材内存有大量油田废弃物,意向受让方需具备油田环保处置、固废处置、危废处置等资质,意向受让方必须现场查看标地物,资产现状处置并一次性全部购买,不去皮和杂质,因处置等发生任何法律和环保问题均与转让方无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