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天园街道办事处购买社工站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4-22
广东/广州 变更澄清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天园街道办事处购买社工站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广州-2026-04-22 00:00:00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天园街道办事处购买社工站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机构: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预算金额:*******.****采购品目:社会工作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经办人:张硕项目负责人:郭俊贤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天园街道办事处购买社工站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三、评审程序”的“*.详细评审”中的响应供应商的社会参与及资源整合能力(*.*分)“****年*月*日以来,响应供应商获得的社会资金支持:支持资金≥人民币**万元的,得*分;人民币**万元>支持资金≥人民币**万元的,得*分;人民币**万元>支持资金≥人民币**万元的,得*分;支持资金<人民币**万元的,得*分,此项最高得*分。备注:提供资助合同、进账凭证和捐赠收据作为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必须同时提供,缺少一项则该项不得分。”

更正为****年*月*日以来,响应供应商获得的社会资金支持:支持资金≥人民币**万元的,得*分;人民币**万元>支持资金≥人民币**万元的,得*分;人民币**万元>支持资金≥人民币**万元的,得*分;支持资金<人民币**万元的,得*分,此项最高得*分。备注:提供资助合同、进账凭证和捐赠收据作为佐证材料,以上材料必须同时提供,缺少一项则该项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天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方三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号科学院大院*号楼东座*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郭先生

电话:************

广东国科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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