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D1组团给水系统提升项目(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4-22
山东/青岛 变更澄清
C1D1组团给水系统提升项目(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山东/青岛-2026-04-22 00:00:00
山东/青岛-2026-04-22 00:00:00
****组团给水系统提升项目(施工)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条款修改为: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发包人按合同金额**%向承包人支付预付工程款(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承包人购买设备材料和施工启动资金。发包人根据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支付金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金额 **%工程款,结算报告审定后拨付至审定结算值的**%,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并完成工程移交,根据规定无息拨付余款(具体拨付以自贸区财政部门拨款规定为准)。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