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绿道(一期)城市阳台段(小南街-兴安桥、安顺廊桥-九眼桥河流左岸)建设项目南河段(小南街-南门桥左岸)提升工程施工/标段招标补遗文件(02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4-22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锦江绿道(一期)城市阳台段(小南街-兴安桥、安顺廊桥-九眼桥河流左岸)建设项目南河段(小南街-南门桥左岸)提升工程施工/标段招标补遗文件(02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成都-2026-04-22 00:00:00

锦江绿道(一期)城市阳台段(小南街*兴安桥、安顺廊桥*九眼桥河流左岸)建设项目南河段(小南街*南门桥左岸)提升工程施工/标段招标补遗文件(**号)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锦江绿道(一期)城市阳台段(小南街*兴安桥、安顺廊桥*九眼桥河流左岸)建设项目南河段(小南街*南门桥左岸)提升工程施工/标段招标补遗文件 (**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锦江绿道(一期)城市阳台段(小南街*兴安桥、安顺廊桥*九眼桥河流左岸)建设项目南河段(小南街*南门桥左岸)提升工程施工/标段”进行招标补遗,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补遗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质量要求”:

原内容:“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现修改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验收合格。

、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修改为************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招标文件如有与本补遗中相关内容描述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

 

招标人:成都锦江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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