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医院奥林巴斯内窥镜维保服务-电子胃肠镜更正公告
2026-04-22
广东/ 变更澄清
深圳市人民医院奥林巴斯内窥镜维保服务-电子胃肠镜更正公告
广东/-2026-04-22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奥林巴斯内窥镜维保服务*电子胃肠镜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七、★验收标准 (二)履约验收时间更正为:验收地点为采购人单位,项目最终成果验收在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日(日历日)内组织验收。

(二)原招标文件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十七)用户需求书条款响应一览表(一)带“★”的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序号*更正为:

序号

采购文件条款描述

投标供应商响应描述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说明

(一)带“”的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

七、★验收标准

(一)履约验收主体:深圳市人民医院。

(二)履约验收时间:验收地点为采购人单位,项目最终成果验收在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日(日历日)内组织验收。

(三)履约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履约验收程序:中标人按照经采购人确认的实施方案、项目内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后应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将其掌握的数据、资料等全部文件和信息全部移交给采购人,不得私自留存复制件或电子文档,同时向采购人提交项目实施报告并向采购人申请验收,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日(日历日)内组织验收。

(五)履约验收内容: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六)验收标准: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中标人需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文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原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媒体: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站(*****://****.******.***/****/*****.****)、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深圳市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北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转****

邮箱:*********@***.***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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