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2026-04-22 00:00:00
项目概况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的内容一览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备注 | |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 | 完成新收案件立案阶段材料扫描、材料收转、信息录入,审理阶段补充材料扫描,中间库管理,材料编目质检,纸质卷宗管理,电子及纸质卷归档,辅助整理卷宗和档案装订上架工作等 | **元/宗 | 具体数量以服务期内验收数量为准。 | |
* | 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 完成合同期内暂不纳入无纸化流程的新收案件(如刑事案件)的纸质档案整理装订、数字化加工、数据挂接、质检等工作。 | *.*元/页 |
(*)简要技术/服务要求: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一张网”建设持续推广应用,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将成为法院主要办案模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明确,推行以电子卷宗为主、纸质卷宗为辅的无纸化“单套制”办案模式。本项目旨在通过服务外包形式,完成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新收案件的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数字化加工服务,构建以电子卷宗为核心,覆盖立、审、执全流程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体系,同时兼顾纸质卷宗档案电子化需求,为法院审判工作智慧运行提供支撑。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如在合同签订后*年内提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合同提前终止。若*年内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则继续服务至工作量完成。此处所定义的“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量”,以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元且服务内容符合《采购需求》要求为判定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楼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获取文件方式:
(*)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点击“登录****;报名”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具体操作指引也可见代理机构官网“****://***.********.**/”右边点击“常见问题”)
(*)现场报名: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点击“登录****;报名”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楼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地址:汕头市黄河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
发布人: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