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2026-04-22 00:00:00
灵台县城区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灵台县城区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已由灵住建发[****]**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级自筹资金。业主为灵台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现委托甘肃嘉佳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灵台县城区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灵台县城区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整形,并在上部覆土后播撒草籽进行生态恢复。
主要建设内容为:整形土方量*******,生态恢复*****㎡,新建截洪渠****,排水沟****;设置消力池*座,防护围栏****。(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工期*个月。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人员要求:
(*)建造师*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技术负责人*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员*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施工员*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质(检)量员*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机械员*人,须具备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由基本开户行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出具资信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查询函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附企业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招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网上获取方式: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登录****;工程建设***;**登录****;我的投标***;招标文件下载。
*.电子招标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投标人可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首页下载中心免费下载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平台具体流程请翻阅操作手册,登录中工阳光招采平台(*****://***.******.**/***/)【帮助中心***;常见问题】下载。有疑问请致电软件制作商:************。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中工阳光招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完成。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开标地点:中工阳光招采平台〔*****://***.******.**/***/〕【数字开标】。
*.投标单位需将密封的纸质版标书于****年*月**日**时**分**秒前送至甘肃嘉佳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工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灵台县中学路**号
联系人:多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甘肃嘉佳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环城路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