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4-22
四川/乐山 质疑投诉
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乐山-2026-04-22 00:00:00
乐山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乐山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省干道监控设备项目(四期)(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森迪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区创新中心*号楼******室

被投诉人: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号

被投诉人: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乐山高新区乐高大道*号*幢智创**** *座三层至七层

四、基本情况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乐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国省干道监控设备项目(四期)(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市采购中心以“成交供应商最后报价存在合价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情况,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处理”为由,作出采购结果作废、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决定以及在质疑答复中驳回我司质疑事项,无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属于擅自改变成交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山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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