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4-22 00:00:00
合肥八中教育集团蜀山分校十七中校区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合肥八中教育集团蜀山分校十七中校区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八中教育集团蜀山分校十七中校区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合肥八中教育集团蜀山分校十七中校区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南二环路西段(金寨南路西);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号;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樟大道***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仟叁佰贰拾万壹仟捌佰伍拾陆元整(********.**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井岗路**号自主创新产业基地*栋*层***室;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号*号楼;合肥市蜀山区山湖路***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仟贰佰捌拾伍万壹仟零肆元捌角(********.**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七建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市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座**楼;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号**楼*座;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北路凤凰帝豪商办楼***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仟叁佰贰拾万壹仟捌佰伍拾陆元整(********.**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和广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安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大沽南路****号;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号;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兴业大厦四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仟叁佰贰拾万壹仟捌佰伍拾陆元整(********.**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金田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号;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路***号新天地科技大厦*****;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青年路与唐安路交口南侧设计创意产业园*#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仟贰佰叁拾玖万玖仟玖佰壹拾元肆角(********.**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合肥市蜀山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樊洼路**号民生大厦*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一楼
项目负责人:任旭东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米),联系人:耿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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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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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通过***********天*小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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