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4-22 00:00:00
成都市金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成都市金牛区集中办公区食堂后勤保障物资综合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成都市金牛区集中办公区食堂后勤保障物资综合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成都市金牛区集中办公区食堂后勤保障物资综合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达到以下任意条件时终止,且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服务期限满*年; (*)合同实际产生的总金额已经达到预算金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为系统自动生成,本采购包资格审查要求概况应为: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比例为**%以上,其中由小微企业制造的比例不低于**%。未进行合同分包的,投标产品中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比例为**%以上,其中由小微企业制造的比例不低于**%。 *、合同分包的,投标人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协议中中小企业提供产品的合同金额应当达到预留比例。接受分包的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说明:提供①分包意向协议(应按分包内容中的品类进行分包)。②接受分包的企业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③接受分包的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接受分包的企业若提供的属于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无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未进行合同分包的,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产品中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比例为**%以上,其中由小微企业制造的比例不低于**%。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号:********************[****]***** 预算品目:*********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行业类别:农、林、牧、渔业,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金牛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金牛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任女士
电话:************
四川咨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