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6-04-22 00:00:00
厦门万翔************** 厦门分行零售人员外包服务项目的更改通知 (招标编号:*************)
厦门万翔**************厦门分行零售人员外包服务项目的更改通知
(招标编号:*************)
一、内容:
接招标人通知,现对*************厦门分行零售人员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改说明:
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中基本标准外其他标准:“*(三)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上一月(当月不算)之前为期至少一年(须提供投标人缴纳社保的凭证并且能够体现时间、人数)。”更改为“*(三)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上一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不算,若因时间等原因无法查询到截止时间上一月的社保记录,可提供上上个月)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标人企业连续缴纳社保至少一年的查询记录(须提供投标人缴纳社保的凭证并且能够体现时间、人数)。例如:假设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投标人应提供****年*月(含)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标人企业连续缴纳社保至少一年的查询记录,若因时间等原因无法查询*月缴纳社保记录的,可提供****年*月(含)起算,往前追溯,在投标人企业连续缴纳社保至少一年的查询记录。”
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改为:****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
本更改通知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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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中路***号茗芳大厦*层
联系人:谢少萍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北路***号
联系人:傅晨晖、刘佳璇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万翔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