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2026-04-22 00:00:00
剑川县新民村青岩山石场北侧及东侧矿区界外安全隐患治理产生的可利用灰岩资源拍卖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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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新民村青岩山石场北侧及东侧矿区界外安全隐患治理产生的可利用灰岩资源拍卖出让公告
受剑川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大理星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对剑川县新民村青岩山石场北侧及东侧矿区界外安全隐患治理产生的可利用灰岩资源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剑川县新民村青岩山石场北侧及东侧矿区界外安全隐患治理产生的可利用建筑用灰岩矿约**.**万吨(详见评估报告),位于剑川县新民村青岩山石场,起拍价:***.**万元。
二、竞买申请人申请范围及资格要求
(一)竞买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约能力和良好信用;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行为记录。
(二)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参加竞买,按规定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办理**数字证书注册手续,竞买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标的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本次拍卖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买人,请于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网页右侧“**办理”并按照提示注册和申领**数字证书成功后,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凭**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如下报名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竞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实地踏勘证明及承诺。
*.“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的查询截图。
*.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再上传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二)网络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截止,竞买资格确认时间:****年*月**日**:**日前。
四、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一)标的展示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
(二)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一)竞买保证金:**万元。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年*月**日**:**时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达指定账户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本次电子竞价活动。
(三)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大理星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建东支行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不接受现金缴纳,须从竞买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账户(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六、报名及拍卖文件获取
(一)**数字证书办理
*.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及竞价。
*.需办理**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按**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公告附件的**证书办理流程自行办理。
*.申领**数字证书地点:大理市下关镇万花路下段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服务热线:************。
(二)拍卖文件获取
竞买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文件及其它资料。
(三)凡报名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拍卖文件》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该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及品质,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拍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七、网上拍卖时间及拍卖地点
拍卖时间:****年*月**日**:**分。
拍卖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拍卖方式、增价幅度及竞得人的确定标准
(一)拍卖方式:整体增价式拍卖。
(二)增价幅度:****元/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
(三)网上应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九、合同签订及拍卖成交价款支付时间
(一)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
(二)竞得人须在拍卖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额成交款一次性缴纳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十、特别说明
(一)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踏勘现场(本公司不组织标的物的踏勘,由竞买人自行踏勘),未经现场踏勘的不接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仔细查验并确认标的物的品质,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出让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及一切已知、未知的风险。
(二)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出让人和拍卖人仅对标的物的现状负责,不对标的物的品质、质量、数量等其他性质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及已知和未知瑕疵,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数量及品质,对标的物产生的客观折耗无异议,并承担其相应风险。一旦竞买成功,不得以技术资料中数据不全或其他原因为由,向委托方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剑川县新民村青岩山石场北侧及东侧矿区界外、已取得合法处置批复的安全隐患治理区域内尚未开采的可利用灰岩原矿资源;本次拍卖价款为原岩体不含增值税的资源价值,不含开采、运输、环保、安全、资源税等相关成本及税费。
(四)交付及施工期限:买受人交清全部款项后,由出让人将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买受人,买受人须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分项施工,施工时间为**个月。自标的移交后,一切风险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五)出让人和拍卖人对本次出让标的以任何方式所做的介绍及评估,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标的质量、瑕疵的任何担保。竞买人需自行了解出让标的的地形地貌和交通运输道路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与地方居民的纠纷问题。所标明的矿产资源量有可能存在偏差,所标明的矿产资源量仅供参考。如成交后出现与本公告所标矿产资源量不相符的情况时,不影响此次出让的成交价。竞买人必须在法定的公告期内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认真地审查了解清楚后再报名参加竞买。竞买人一旦报名参加竞买,表明已认可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并自愿承担竞买风险,出让人不承诺解决当地居民、土地权属人纠纷等相关问题。
(六)出让人出让的是剑川县新民村青岩山石场北侧及东侧矿区界外安全隐患治理产生的可利用建筑用灰岩矿资源,买受人须自行开采、运输、保管,并自行与红线范围的土地权属人(使用权人)协商用地事宜,买受人在处置矿产品过程中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若造成附近居民财产损失,买受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且需自行做好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并承担相关费用。涉及其他临时用地、林业、环保、安全生产相关监管事项的,由买受人自行到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异议处理方式
竞买人对拍卖公告、拍卖文件和拍卖标的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出让人或拍卖人。竞买人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即视为对本公告、拍卖文件和拍卖标的现状无异议并愿意受其约束。若提交报名申请前未实地踏勘的,竞买人不得以不清楚拍卖标的现状或存在瑕疵为由对成交结果及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需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成交款项或悔拍的视为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拍卖款(包括竞买保证金和佣金)。拍卖人对该项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买受人应承担再行拍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再行拍卖成交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其差价和由此引发的其他法律责任均由原买受人承担。
十三、公告发布途径
本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陈女士*********** 陈先生***********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
大理星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附件列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
* | 拍卖文件.*** |
* | 拍卖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