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2026-04-22 00:00:00
项目概况
****年海口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脑病优势专科、针灸优势专科)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龙华区坡巷路*号海口市中医医院综合楼*号楼****招标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 ** 月 **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海口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脑病优势专科、针灸优势专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其中,*包:¥******.**元;*包:¥*****元(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采购****年海口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脑病优势专科、针灸优势专科),以下为采购清单,具体采购内容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内容。

供货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国产产品**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质保要求:*年,若设备原厂免费质保期时间超过*年,则以原厂质保期时间为准。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货款【即人民币大写: 整(小写¥ 元)】;
(*)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开具合同总价的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货款【即人民币大写: 整(小写¥ 元)】;
(*)剩余合同总价的*%货款【即人民币大写: 整(小写¥ 元)】乙方提供*年时效(自验收之日起)的履约保函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合同中若有多个设备,可按验收时间分批付款,先达到付款时间的设备可先付款;
(*)乙方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应为无条件的、载明“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即不得额外附加甲方在向银行发《索赔通知》时的证据义务;
(*)实际支付时间以财政专项资金拨款到位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投标产品中有医疗器械的,所投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凭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产品中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可不提供本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 ** 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坡巷路*号海口市中医医院综合楼*号楼****招标办公室
方式: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人报名需提供法人证明函)至海口市龙华区坡巷路*号海口市中医医院综合楼*号楼****招标办公室获取(注: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可提供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 月 **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坡巷路*号海口市中医医院综合楼*号楼**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年**月 ** 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坡巷路*号海口市中医医院综合楼*号楼**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海口市中医医院官网发布 ****://***.******.***.**/。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口市中医医院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坡巷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